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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贸部门携手关检签署“三互”大通关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1日

630日下午,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和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落实三互大通关合作备忘录》。

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深化口岸通关协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三互大通关建设文件精神、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重要举措。三方在原有合作基础上,叠加改革成果,深化口岸通关协作,构建涵盖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简称三互)的新型通关模式,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口岸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水平,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惠及辖区进出口企业。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柯宇威、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副主任章和弟、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李华沛分别代表各方签字。区委副书记、区长彭聪恩、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李少玲、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招霞红,以及边检、缉私、海事等驻地联检单位负责人出席并见证了签署仪式。

 

    备忘录共达成三章十二条合作事项:

   (一)信息互换

1.海关定期通报企业注册登记、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行政处罚等管理动态情况,实现企业管理资信共享、互换。

2.配合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实现口岸规划建设、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舱单等申报信息、报关报检单审核信息、查验/检验检疫、放行信息、企业资信等信息的共享、互换。

3.加强对新出台涉及经贸、海关、检验检疫相关政策规定的信息互换,及时通报情况。

4.海关、检验检疫局双方将重点走私源头、疫情国家(地区)信息数据实行互换共享,提高口岸监管效能,有效打击走私和逃避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

5.在不违反现行规定的前提下,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定期向区经科局分别通报本区口岸外贸和检验检疫情况,为地方政府外贸经济分析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服务。

(二)监管互认

1.互认商品化验/检验结果。关检双方对特定商品(木材、危险化学品等)的种类、成分等属性进行化验、检验的,互认对方化验/检验结果。

2.互认商品外观监管结果。关检双方在查验和检验检疫监管中,共用监管设施,对地磅称重、辐射探测、集装箱机检图像分析和封条核对信息、视频监控等监管结果、监管要求相同的实行监管结果互认。

3.互认商品技术性监管结果。关检双方在查验和检验检疫监管中,对商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重量等监管要求相同的,互认监管结果。

4.互认关检监管结果。属地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对企业管理、企业核查情况实行互认,口岸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货物查验、检验检疫监管结果互认。

(三)执法互助

1.关检双方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各自工作中发现的走私违法、逃漏检等线索。

2.发挥关检各自优势,在物流监控、商品鉴定和归类、原产地认定、固体废物属性鉴定及夹杂物超标认定、价格认定等方面开展执法互助。

3.关检双方在防范暴恐袭击、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出口骗退税、逃避检验检疫以及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方面开展合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项打击联合行动。

 

同时,备忘录建立了三项长效合作机制,包括:合作会商机制、联系沟通机制、数据信息交换机制。三方领导定期举行工作会商,指定具体部门建立日常协调沟通渠道,做到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加强协作、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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