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摩擦预警信息快报(2020年第66期)
一、欧盟对涉华硅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7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Ferro-silicon)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企业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率如下: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责任公司(Erdos Xijin Kuangye Co. Ltd.,)为15.6%,Lanzhou Good Land Ferroalloy Factory Co., Ltd.为29.0%,中国其他企业为31.2%;继续对俄罗斯企业征收17.8%~22.7%的反倾销税为。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02 21 00、7202 29 10 和7202 29 90。
2006年11月3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哈萨克斯坦、北马其顿和俄罗斯的硅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2月28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12月30日,欧盟终止对北马其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13年2月28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4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4月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Euroalliages代表硅铁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90%的生产商于2019年1月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硅铁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二、澳大利亚对涉华镀铝锌板启动双反立案调查
2020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68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宽度小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 of a width less than 600 millimeter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2.50.00.66和7226.99.00.7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从2016年4月1日开始。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8月6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三、美国进行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Hand Trucks and Certain Parts Thereof)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9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3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9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0年3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5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5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
四、巴西对华冷冻设备用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6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para uso em eletrodomésticos da linha fri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007.19.00。
2013年1月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7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4~5.4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9年7月1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0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以上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