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 依据 | 《关于单据认证业务的补充规定》(附件原-11) |
审批 程序 | 1、申请企业向顺德贸促会提交申请认证的资料。 2、顺德贸促会签证员对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随即办理认证。 |
申 请 资 料 | 以下资料要求整理成A4纸篇幅。 1、需要认证的商业单据(多备一份留贸促会存档) 2、涉外商业单据认证申请书 (加盖单位中英文印章) 3、最新有年审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信用证或报关单核销联/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5、申请企业用本公司便笺打印的担保函(加盖单位中英文印章) |
办事 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事 费用 | 10元/份 |
注意 事项 | 1、申请资格:已在顺德贸促会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 2、单据认证的范围(领事馆有特殊要求): 1)没有限制性条款的商业发票(须与一般原产地证一同办理,或提供供已签发的一般原产地证原件、复印件) 2)提单; 3)商品数量及重量证明; 4)各类运输证明及单据; 5)装箱单; 6)检验类证明(指由具有出证资格的专门<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证、品质证、卫生证、兽医证、消毒证,健康证等单证); 7)屠宰证; 8)保险单(指由保险公司出具的附有保险条款的小额“正式保险单”); 9)其它用于结汇的商业单证。 3、凡用于结汇的商业单据和单证,以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说明章的方式进行认证。 4、认证相关单证提供信用证复印件。 |
联系 方式 | 联系人: 吴小姐、 李小姐 电 话: 22835660、22835230 传 真:22835498 |
附件:涉外商业单证认证申请表.doc
附件:关于单据认证业务的补充规定.doc